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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员工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9

    (2001年7月26日)
    教学厅[2001]8号
     高等学校员工证是高等学校员工表明身份、参加学习和其它活动的重要凭证。近来,发现一些高等学校对员工证管理松懈,补发员工证缺乏必要的手续,出现一人持有多个员工证在学校和社会上使用的情况,造成学校内部管理上的混乱,也给高等学校自身造成不良影响;一些员工对员工证的保管、使用随意,丢失现象严重,一些高等学校对员工证的设计过于简单,印制质量低劣,使不法分子伪造员工证有可乘之机。为此,就加强高等学校员工证的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等学校对员工证的设计要能符合学期注册和购买火车票等的使用需要,制作要有质量,有一定的防伪措施。
      二、要健全员工证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员工证的管理。发放、注册、补发、注销等要有严格的程序,按规定操作,杜绝一人多证现象。
      三、要规范员工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对假期返家需购火车票的,要在员工证中注明乘车区间和本人是否有工资收入;对要求出示、暂扣、抵押等行为要有明确的规定,对暂扣、抵押的应及时退还员工。
      四、对员工进行重视、爱惜员工证的教育,减少污损,避免丢失等现象的发生。
      本通知适用于各类高等学校(含民办高等学校)的管理。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转发至本地区各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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