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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网]李轩:另类法盲

    发布时间:2007/09/30

      曾几何时,坊间流传一个笑话。说的是某一位刚刚蒙升高位的司法官员,为了表明自己热爱法律,怀里便总是揣着一本题为《法律常识》的小册子。逢人便说:“谁说我是法盲!”此话一出,往往引得满堂大笑。  
      然而我却笑不出来。  

      “谁说我是法盲!”这话的确有几分可笑。因为所谓法盲,在通常人看来是指没有多少文化知识不懂法律的人。一个官居高位的司法要员,被人指称法盲,甚至还被逼得四处辟谣,自然是荒唐得可以。  

      “谁说我是法盲!”这话又不免让人起疑,似乎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因为但凡一个明智的官员,遇到被人攀诬的事件,不管真假有无,自当一笑置之;如果再三辩白,倒是让人有点不得不信了。  

       这就引出一个新的话题———莫非那位官员真是法盲?因为当今司法者不懂法、执法者犯法的事例实在太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录在案的似乎就有若干。  

      譬如原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经理鲁某,为了替当地企业讨债,动不动就将外地企业负责人抓回法院关起来。面对镜头,鲁经理侃侃而谈:法院管什么?我告诉你,我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  

       譬如黑龙江省克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某,为了解决办公楼的建设资金问题,大干抓人敛钱、收钱放人的勾当。面对镜头,张某轻描淡写:在盖房的过程中,存在着先抓人后立案,以抓人去要钱之类的小问题。  

      譬如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庄如顺,身为打私负责人,居然指使他人为走私汽车者疏通关节,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公安机关缉捕远华首犯赖昌星的过程中,为赖通风报信,并指使其外逃,最终落得个被判处死刑的可悲下场!  

       按理,此官彼长是多么神圣的职务,因为他们是国家的代表,是公正的化身,是人民权利的保护神。在普通人看来,他们似乎和法盲扯不上关系。然而,上述人等又确乎是地地道道的法盲!惟其不同的是,他们是执掌天平的法盲,笔者称之为另类法盲。“不学近乎智,麻木近乎仁,无耻近乎勇”,是这类法盲的共同特征。他们或者目无国法,恣意妄为;或者徇私枉法,出入人罪;或者以身试法,死有余辜———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唐人有云:“虽有贞观之法,苟无贞观之吏,欲其刑善,无乃难乎?”现在,我们让此类法盲执掌现代法治的天平,恐怕要遭古人嘲笑。倘若这些法盲并不是真的不懂法,而是视法律为玩物,执法犯法,则情况尤其令人可怕。把“另类法盲”清除出我们的执法、司法队伍,恐怕是当前政法队伍建设中一项紧迫而棘手的任务。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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