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月18第十六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经济法的综合立法问题研究”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多年,今天,重提经济法的综合立法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在经济法纲要的总则部分提炼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将有助于促进和指导经济法的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可以简要提炼为十个字,即调控、规制、扶持、协调、监管;也可以拓展为二十个字,即适时调控、依法规制、扶持发展(经济法功能之一,如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健康发展,需要国家相关扶持和保障措施的支持)、协调利益(部门利益、公私利益、央地利益、)、强化监督(经济法的实施监督)。此外,制定经济法纲要的价值,除了促进政府职能新定位和确认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外,还有助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战略的规范性实施。
制定《税收法典》与《金融法典》,迈向《经济法典》”互联网+”互联网+”曾筱清教授和邢会强教授的发言引起与会学者的共鸣。通过一天的交流研讨,大家深化了对经济法综合立法的理性认识。